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近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涉及6项违法违规事实,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被处罚款1710万元,多名管理人员受到处罚。

  山西银保监局披露的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未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公章使用登记簿记载不真实;未按照穿透原则计提拨备;发放实际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在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过程中提供隐性担保。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有些银行高管明知故犯,敢于违规兜底担保,用长期的风险来换得短期的业绩。在日常工作之中,有些银行财务核算失序、公章使用随意、管理出现混乱。但是业绩和忙碌都不是违规理由。

  对此,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改正,并罚款1710万元;取消朱晓鹏5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取消罗平3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刘洋、杨柳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郑毅、赵根牛、袁志虹警告。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这个处罚金额相对来说比较大,只是相较于民生银行一年的净利润来说比例不高,所以不至于影响到民生银行正常的经营。对于未来银行业在理财业务、委托代管业务的开展会有警示的作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