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网获悉,3月18日,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奥物业镇江分公司”)新增1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

据悉,该行政处罚源于:2022年1月11日和1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中奥物业镇江分公司负责管理的优山美地小区第160栋的室内消火栓无水,现场抽检了160栋2个火灾报警按钮和五期地下人防车库的1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均无法正常触发报警,所属火灾报警主机有444个故障点(主机共3000个点位)。

据此,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中奥物业镇江分公司做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

根据企查查显示,中奥物业成立于2005年9月26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为刘建,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医院管理等。目前,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奥物业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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