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日前,《合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至7月10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在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应用方面,合肥市房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计分周期为1个自然年度。对于行业评价标准中未列入的不良行为,有相近标准的,按相近标准予以扣分;无相近标准的,按评价项目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程度扣减3-10分。


(资料图)

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4个等级,按参评机构或人员行业评价得分排序确定:排名在10%(含)之前的,或排名在10%至70%(含)之间但无不良信息扣分项的为A级;排名在10%至70%(含)之间的为B级;排名在70%至95%(含)之间的为C级;排名在95%之后的为D级。

信用评定不同等级的房产中介,合肥市将实行不同的行业激励。

A级中介,在实施政府优惠政策及各类评比表彰中将予以优先推荐;机构在参与政府采购事项,或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供应商竞争中将予以优先推荐;从业人员优先推荐进入国家、省和市(区)相关专家库;在合肥市房产交易大厅公布或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B级中介,作为一般监管对象,主管部门实施正常管理。

被评定为C级的中介,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发出行业警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取消行业相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增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学时;暂停经纪机构网签密钥使用权限,暂停从业人员系统权限及从业服务证资格;其他限制措施。

评定等级为D级的,将列入风险提示名单,实行行业惩戒,例如暂停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或暂停从业人员系统权限及从业服务证资格,直至取消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等。

合肥市中介机构信用信息记录将永久保存并记入信用档案。经评定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该市还将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定期公示机制,及时将信用等级结果推送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同步公示的,还有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评价标准、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行业评价标准、合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业评价标准、合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人员行业评价标准,每份表格中列出了具体的评分项目、标准和细则,市民可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告栏查看。

据了解,该《办法》拟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合房〔2018〕8号)届时将同时废止。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快推进合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制定出台的《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合房〔2018〕8号),随着该市存量房市场的发展,需要进行修订。目前合肥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信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的建设,为通过信息系统手段实现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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