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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PF GROUP(08221)发布公告,于2022年11月11日,贷方A(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太平基业证券有限公司)与贷方B(公司控股股东的直接全资附属)、借方及该等担保人订立融资协议,该等贷方已同意向借方授出一项金额最高为9000万港元的融资(贷方A授出4600万港元及贷方B授出4400万港元)。

根据融资协议,融资将垫付予借方,以偿还借方在香港一间证券公司中存放的保证金融资的未偿还本金额(但不计及利息)。于本公告日期,尚未提取任何融资金额。贷款不一定予以提取,并可部分或局部提取。

融资的任何提取金额的利息应自提取日期起按年利率18%计息。融资以股份押记作抵押及由该等担保人作出个人担保。借方须于还款日期或之前全数偿还融资连同所有应计利息及融资协议项下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借方亦可于有关预付款的建议日期前至少20个营业日以书面通知贷方A,以(全数或部分)预付融资,最低金额为500万港元及500万港元的完整倍数。倘任何预付款的建议日期为自作出融资当日起计6个月内,则借方须支付将预付六个月的融资的所有利息(惟仅在借方尚未支付有关利息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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