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越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协议。
据此,公司同意向广州越秀、越秀地产及彼此各自的附属公司及联系人提供智能化服务,包括
(1)智能产品的销售及安装服务,例如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及智能家居系统;
(2)视频监控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3)相关设计及咨询服务(智能化服务)。
根据智能化服务框架协议,该服务期限为3年,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各年应付予集团的最高年度费用将不会超过人民币2.717亿元、5.25亿元、6.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