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将推动全省50%以上城市社区打造“幸福社区”,擦亮“幸福江西”民生底色。

《方案》提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综合平台夯实有效、人才队伍齐备多元、服务供给便捷精准、工作机制健全有序、居民自治充满活力六大目标任务,着力打造一批有实绩、有亮点、高品质的“幸福社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着重创新“五社联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供给侧改革三大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促进社区治理与服务提质增效。

围绕居民群众急难愁盼,《方案》明确要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着力推动社区服务提标准、补短板、破难题。服务对象方面,聚焦老、幼、残、困等重点群体,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构建“15分钟生活圈”,使群众多样化、品质化生活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服务内容和方式方面,盯紧社区民生问题、公共事务和物业治理难题,积极转变社区工作理念和方式,扩大居民参与,深化社区协商,激发社区活力;服务队伍方面,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参与,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挂点帮扶单位多方面力量,积极发动党员、志愿者、居民等,使社区各项常态化、应急化事务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服务平台方面,提倡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促进社区各类服务场所设施功能互补、有效利用。

《方案》明确,将“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紧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创文创卫、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建立统筹协调和绩效评估机制。对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等级的“幸福社区”予以适当支持,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各类社区建设资助项目评选时,原则上优先从“幸福社区”中产生。通过多种形式奖励,拓宽创建结果运用途径,推动全省社区建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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