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防办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市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人防车位收益及使用情况作清查!

通知表示,根据基层调研问题反馈及群众信访投诉,涉及人防工程特别是人防区域停车位收益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要清查的项目范围、时间范围分别如下——

清查项目范围:从2006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建设单位按规定将人防工程(停车位)移交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承担人防工程(停车位)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的项目。

清查时间范围:自人防工程(停车位)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公司管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清查工作由人防工程项目所在地人防办牵头布置,采取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清查方式。

市人防办将根据上报的人防工程(停车位)收益使用情况,着手制定完善人防车位收益使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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