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网获悉,4月21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海南”)遭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系因实施了超标排放水(绿化灌溉)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14.6万元,决定文书号为海综环罚决字【2022】42号。

根据企查查显示, 长城物业海南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负责人为黄亮,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其业务咨询。

资料显示,该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3条,案件总金额为2000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0%,涉案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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