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持续提升城市品质。方案提出,今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到2025年全市规划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

三种途径增加公共停车泊位

方案对照省实施办法要求,主要从增加停车供给、简化审批程序、推广智能共享、强化服务保障等四大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福州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要加大停车泊位供给,重点推动解决老城区停车设施欠账、停车场供应不足和停车管理滞后问题。今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分为三种途径:一是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投入使用的道路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二是鼓励医院、学校、景点、商圈等重点单位(区域)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进行机械式、立体化改造,增加停车泊位数量;三是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公共停车设施

此外,今年市区将新增2500个道路停车泊位,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停车位闲置数量多的小区,周边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停车泊位数量。

2025年前建成5处交通“微枢纽”

方案提出,在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停车设施,加强轨道交通与公交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推进地铁1号线福州火车站站、1号线白湖亭站、滨海新城CBD输配环项目、F1线东升停车场、F1线首占站、F1线帝封江站等“停车+换乘”停车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5处

推进具备条件的公交场站、首末站配建公共停车场,打造“公共停车+公交换乘”枢纽。2025年前完成城锦路、义序、樟岚公交综合车场以及金山、下洋公交场站等5处交通“微枢纽”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个以上

停车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方案还提出,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共用,打造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示范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足额开放停车设施。今年上半年,将推出10处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示范点。

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支持中心城区、老城区在夜间、节假日利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停放周边居民车辆。

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修订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方案要求,要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今年上半年完成中心五城区停车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

记者还了解到,到2035年,福州市将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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