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76万辆,停车难成了不少市民的“心病”。近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南宁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构建完善城市停车系统,力争到2025年,基本保障居住小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

在市中心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

根据《方案》,南宁市将做好停车专项规划修编,统筹考虑,做好城市对外放射性道路周边增设专业停车场用地规划;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推行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考虑规划预留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同时结合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同步规划预留停车设施建设用地。

同时,南宁将加强停车换乘衔接,引导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模式。在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在核心交通枢纽附近地铁站、公共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处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场

活用边角空地建临时停车场

“开车三分钟,停车半小时”,尤其是在学校、医院周边等地,市民停车往往只能“见缝插针”。针对这一问题,《方案》规定,推行停车设施差异化供给,并以保障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和合理控制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为目标,完善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另外,南宁还将统筹临时公共停车场设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鼓励单位及个人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边角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对于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停车需求的区域,重点梳理周边政府储备土地、边角空地以及未开发利用的已出让或划拨土地等,合理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并制定相关流程指导项目建设及管理。

探索区域差别化、阶梯停车收费政策

除了停车难,停车收费问题也是市民关心的,对此《方案》提出,将完善停车收费政策。优化调整停车收费分区,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停车设施服务,探索区域差别化、阶梯收费政策,结合停车设施市场化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而未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则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收费标价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虑到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需求渐高,南宁市还会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发展。通过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国家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

调配居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

不少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都存在“车多位少”的情况。《方案》对此也做出规定,要加强居住小区的车辆停放管理,指导停车矛盾突出的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居住小区开展停车设施扩建,合理解决停车需求。

另外,南宁市还将优化道路内停车泊位治理。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优化调配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资源,近期重点推进老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夜间限时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划定,远期全面统筹夜间限时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制定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共享办法

去年4月,南宁市首批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共享,共提供233个泊位。为进一步扩大停车资源共享,《方案》要求相关部门2022年6月底前制定停车场共享办法,规范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通过完善智能化改造,充分利用信用体系管理机制,实行错时共享停车;2022年6月底前制定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规定,规范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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