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招商积余发布公告,鉴于公司战略转型,已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了规避未来经营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拟退还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格兰云天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的天津市“津塘(挂)2007-24号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天津经开区规资局收回。该地块占地1.61万㎡,成交金额为0.56亿元。

根据天津项目地块所处片区商业及办公楼市场的现状及未来预期,该地块建设进度较慢,目前已完成地下室正负零工程,如继续开发将导致巨额亏损,经天津公司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双方协商拟就退还天津项目地块达成协议,天津经开区规资局同意收回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向天津公司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用按照天津公司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合同总额,具体金额以天津经开区规资局最终核算为准。

天津公司持有“津塘(挂)2007-24号”土地,该地块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现整合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响螺湾板块,土地面积为1.61万㎡,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金为5,60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天津响螺湾片区商业及办公楼市场的现状及未来预期,该地块建设进度较慢,目前已完成地下室正负零工程。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涉及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2021年末,上述地块在天津公司存货中的账面存货原值为3.8亿元,其中土地成本0.58亿元,在建工程成本3.22亿元,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存货计提了足额减值准备。

公告称,公司退还天津项目地块使用权,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并加快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轻资产发展战略,也是公司履行退出房地产开发相关承诺的重要举措。

天津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全松,注册资本为19,81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招商积余持有天津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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