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大数据局与省财政厅、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申报奖补资金的入围标准(前置条件),即达到省级新型数据中心3A级以上标准;明确新型数据中心主要分为大中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两类。

《细则》提出,对以下条件数据中心予以优先支持:

1、承载全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子平台、以服务企业和群众重点需求为导向,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支撑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的;

2、以数字惠民为导向,助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撑智慧社区、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景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停车场、智慧灯杆等惠民应用场景的;

3、被纳入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承载有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行业分节点或县级节点,存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高频应用数据,服务数据跨层级共享,积极参与大数据创新应用的;

4、数据中心实体机房设置在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内部,或与相关园区建有高速直连光网络的,承载有市级以上物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承载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业务入选省级以上优秀案例的;

5、承载有智慧港口、无人驾驶、VR/AR、超高清视频等“5G+边缘计算”典型业务,或实际支撑10个以上5G基站业务应用的;

6、本年度新建成开通并实际承载业务的新建数据中心,或在用标准机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0%以上的已建成数据中心以及入选国家级新型数据中心的。

在资金分配方面,对节能效率高、服务上云企业数量多的大中型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高给予1000元支持;对“算力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的边缘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已用物理机架最高给予3000元支持。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受奖补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了规定,总奖补资金的40%以上应用于开展技术改造,提升算力算效,30%以上应用于政企业务推广,特别是提升高水平云服务,并明确了各市大数据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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