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网获悉,4月11日,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物业”)遭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上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3号。
据了解,此次处罚系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处罚金额3千元。
根据企查查显示,滨江物业成立于1995年4月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法人代表为朱立东。目前,该公司由滨江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
资料显示,滨江物业曾涉司法案件259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43条,案件总金额为173.5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8.86%,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