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湖南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保利物业”)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金额78624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6日,案号为(2022)湘3101执747号。
据企查查显示,湖南保利物业成立于2003年8月2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彭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等。目前,该公司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100%持股。
4月7日,湖南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保利物业”)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金额78624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4月6日,案号为(2022)湘3101执747号。
据企查查显示,湖南保利物业成立于2003年8月2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彭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等。目前,该公司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物业”)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