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建设突出“人人”,意味着要进一步促进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心在作为社会基础单元的城乡社区。要在社区层面建设“治理共同体”并非自上而下地政策推动即可实现,更需要居民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
针对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著名学者费孝通曾质疑,“居民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来参与社区管理,其内在条件是否已经具备?不用行政方式,作为个人的居民如何走到一起来?他们是否认同行政意义上的社区这种组织形式?是否认为社区事务是与自己有关的公共事务?”面对质疑,近年来在各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中国大陆社区建设中兴起了“社区营造”,它旨在促进以居民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通过空间再造推动社区共同体再造,从而实现自下而上地“营造”治理共同体。
一、何为社区营造?
(一)社区营造的概念与内涵
社区营造作为外来词汇其英文词源有三种,Community Build、Community Construction和Community Revitalization。第一个译法只关注到社区的物理空间建设;第二个译法将其等同于社区建设,而事实上社区营造只是社区建设的一种方式。
东亚地区在翻译中多采用第三种译法,有社区复兴、复苏、新生之意,更符合社区营造的本质。且Community Revitalization说明在营造之前,行政规划下的社区空间与社区居民都已经存在,缺乏的只是社区空间与社区居民的良性互动,社区精神与社区共同体需要在原本的社区空间里得以复建,让社区以更积极和富有活力的姿态实现真正的自治与发展。结合中国语境下的本土实践,可以将社区营造解释为党领导下,由居民参与的,通过对社区空间和生活共同体的再造与重塑,实现社区复兴的社会治理实践。
社区营造的意义根源于对“社区”的反思。在社区里“独自打保龄球”并不是普遍意义的美好生活。“家”与“社区”是密不可分的嵌入关系,享受孤独并不能改变居民们需要在社区空间内共生的现实,任何私人空间的建设也都无法脱离社区空间而存在。
居民不论是获取自身所须的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消费乃至社会资本,还是面对市场化、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社会的挑战,都需要以社区共同体来链接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议题以化解个体困境、提升生活品质。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社区营造一方面可以促进实现国家基层治理重心下沉,将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在社区,通过完善现代化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形成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基层党委和政府在带领社区居民和各类主体自下而上地参与营造中可以有效吸纳和凝聚治理共同体,形成社区中的“有机团结”。这种社区有机团结能发挥集体互助协作的力量,在日常是营造邻里亲善共生的美好社区生活,在大规模社会风险如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瘟疫等发生时更是营造风险社会中的最后一道堡垒。
(二)社区营造的本土实践与研究进展
社区营造始于英国、兴于日本,后风靡东亚,自2010年被引入中国大陆后立刻吸引了来自历史学、社会学、生态学、城市规划、环境科学等众多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学科的关注。许多学者在当地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开展了社区营造示范性实验,形成了一批本土化的案例。实验的成功激励了许多地方政府也开始将社区营造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广,促进了中国社区营造实践的百花齐放。
纵观近十年来实践引领下的中国大陆社区营造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引进经验与社区实验阶段(2010-2015年),该阶段以介绍国外和中国台湾地区经验为主,也有少量本土先行实验社区的案例分析,但这些实验社区多是对台湾地区经验的简单复制。
第二阶段是实验典范涌现与经验的对照阶段(2016-2018年),这个阶段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引领下社区营造实践范围扩大、方式增多,研究成果开始大幅增长。典范的成功一方面增多了经验研究,并从空间正义、生态与文化保护、公众参与等方面验证了社区营造的价值;另一方面开始促进同国外和中国台湾地区经验的比较研究。
第三阶段是实践反思与路径探索阶段(2019年至今),基于本土化实践中增强的自信和增多的问题,学者们开始反思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营造模式并深入探索社区营造的作用机制。
以上三个阶段清晰地反映了中国大陆社区营造实践的进程,也反映出社区营造研究的不足。其一是缺乏学科整合性研究,理论逻辑不明晰。参与社区营造的各学科视角不一,自然科学领域偏重“空间”的营造,人文社会科学偏重“人”与社区关系的营造,事实上社区营造实践是多学科合作的产物,是“空间”营造与“人”的营造之统一。
其二是本土经验研究碎片化,实践逻辑不清晰。以零散的个案分析为主,缺乏基于中国大陆经验的总体研究,因而难以更好地回答“营造”治理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也难以为党和政府继续领导社区营造实践提供有效的参照样板与规则体系。因此,社区营造研究亟需一个能综合“空间”与“关系”的视角来解读。
(三)社区“营造”需要借鉴空间视角
社区营造超越了传统学科界限,它通过将个体的生命历程嵌入社区空间之中,以新的时空观来理解社区并重塑空间与生活。以日本为例,上世纪70年代,日本开始反思二战后的大规模城市建设对生态自然景观、传统文化、邻里关系等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城市规划与自下而上的民众参与结合的“社区魅力再造运动”。该运动通过恢复许历史景观与自然生态环境,还原邻里熟悉的街区,最终在复苏的“有魅力”的社区空间里凝聚成新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如今以日本为代表的社区复兴运动在全球兴起,学界对社区的理解也开始转向融合空间与居民的整体视角。城市社会学的空间理论历经芝加哥学派对空间结构、空间文化演变的关注,至新城市主义的空间批判在考察空间与人的互动中形成了较成熟的空间视角。更重要的是该视角融合了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诸学科的空间共识,更契合多学科参与实践的社区营造现状。因此,借鉴城市社会学空间理论从空间的视角对社区营造进行解读和总结,不仅能够对社区营造的内涵与逻辑进行深入分析,更有助于各级党和政府指导多学科融合下的社区营造实践。
二、空间视角下的社区治理
社区既是物理空间,又是承载了邻里互动、人际网络的生活空间;它不仅是行政管理的单元,也是蕴含了共同体意识、群体情感等的关系单元。由于在同一空间中存在着多种功能与利益的分野,党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必须回应社区的“二重性”困境,一是如何在社区中建立起有效的治理体系,二是社区中的各类主体如何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因此,要理解社区营造是如何推进治理共同体的实现,就需要回归生产生活共同体关系的社区空间。
(一)社区空间生产创生关系生产
共同体的建构本质上是一种群体关系的建构,而任何的社会交往关系都必须依托于具体的空间才能发生与展开。不仅“人类互动的条件是共同在场,场所作为空间也为互动提供各种各样的场景”。如哈维所说“民众通常是以空间为媒介感知被建构的语篇,并基于情感反应、习俗惯性、价值形态等采取相对固定的行为决策”。
他提出“在社会发展历程中,空间形式不是无生命的对象,而是内在蕴含于社会过程,同样社会过程也是空间的”。卡斯特进一步指出,“空间不是社会的反映,而是社会的表现。换言之,空间不是社会的拷贝,空间就是社会。空间的形式与过程是由整体的社会结构的动态所塑造”。
列斐伏尔用“生产”来描述这一过程,他认为人们在进行社区物理空间“生产”的同时,也改造着自身以及自身的精神世界,创生着各种社会关系,“生产”着新的社会生活领域。在列斐伏尔看来,每个社会、每种生产模式与社会关系都会生产自身独特的空间,同样空间也会反作用于某种社会关系。以空间视角看社区,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和社会结构形塑的产物。而社区空间的生产过程,就是社区关系生产的过程,它们彼此建构。
(二)共同体关系的生产在于空间与人的良性互动
社区关系的生产源自于社区空间与人的互动。但由于现有社区中空间与人的良性互动被打破,导致难以直接生产出有共建共治意识与能力的治理共同体。
第一,高速城市化对原有稳定社区关系的破坏。在城市,高流动的社会让社区的熟人社会总面临着陌生人的冲击,而人口异质性带来的空间隔离问题愈演愈烈阻隔着社区互动与交往。在乡村,空心化问题愈发严重,许多青壮年村民成为“两栖人”,陷入“回不去的乡村,进不去的城市”困境中。
第二,居民未成为社区空间生产实践的主体。自2000年始以行政规划主导的城乡社区重新划分是一次规模宏大的社区空间再现,并完成了以社区为单元的社会秩序建构。但这种自上而下支配性的社会秩序建构出的并非一个内生性的空间,它未以居民为生产实践的主体,因而无法吸纳社区居民以主体性身份建构的生活惯习、行为共识,难以生产紧密的社会关系。
第三,GDP主义的空间态度阻碍了社会关系的生产。在GDP主义导向下,社区仅仅被作为“物理空间”、“土地”可以被不断规划、开发,而社区作为“地方/场所”、“社会”的属性,它所蕴含的社会主体、历史传承,以及有机的社会及其生活、文化等,遭到简单粗暴的排斥。社区空间生产中空间与人的互动被割裂。
当社区空间难以直接生产共同体关系时,原子化、空心化等各种社区问题便会接踵而至。因此,党和政府要想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还是需要回到空间的生产审视关系的生产,以重建空间和人的良性互动来从根源上解决社区问题。
贾苏在空间辩证法中就以“空间—时间—存在”的逻辑强调了空间是人类生活的第一原则,为了实现居住正义,需要改变生活,而首先当改造空间。而社区营造正是从再造社区空间入手,重建居民与社区的联系,让居民成为社区空间实践的主体,复兴空间作为“地方/场所”、“社会”的属性,再造社区社会关系,从而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
三、以空间再造创建治理共同体
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前提是社区居民具有共同体意识,即一种群体感与集体精神。社区营造就是在社区空间的再造实践中完成了社会关系的再造与集体精神重塑,从而将居民和各类主体融入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之中。
(一)五大空间议题引领下的社区再造
社区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均以客观的物理空间为基础。但是由于社区中的硬质空间,即社区的建筑形态,已经基本成型且按产权属性大多属于居民的私域,所以社区营造将议题更多放在社区空间中的公域或准公域部分。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对社区的再造是根据社区空间的不同类型形成了更加细致的议题划分,并基于空间议题因地制宜地策划不同风格的营造模式。
1.多元化空间议题引领多样化的社区营造内容
国家城乡治理的基本原则为“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由空间议题指引的社区营造,对于贯彻城乡治理的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通过党和政府对社区营造的项目支撑、组织协调,坚持了党的领导,在营造设计和行动中贯彻了党的基层治理方针政策;
二是发动居民参与营造,在以人为本的精细化营造中满足了居民的切实需求;
三是因地制宜根据社区的主要问题和在地性特色开展营造,很容易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
四是投资小成效大,以主要议题进行项目投入往往能形成杠杆撬动多议题联动建设。这些优势具体体现在多元化的议题针对的多样化的社区营造内容之中。
列斐伏尔把空间分为物理空间、精神空间、社会空间三种类型,哈维也曾将空间分为绝对空间、相对空间和关系空间。借鉴这些抽象的空间理论于社区实践中,则可演化为基于具象实物的空间划分。
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将社区具象空间分类转化为可操作再造的空间类型,即社区社会空间、文化空间、生态空间、柔质空间、经济空间,并针对各类具象空间形成“人”“文”“地”“景”“产”五大议题。
其中,社会空间指社区的生活空间、关系空间,对应社区“人”的营造;文化空间是社区文化的容器,承载着社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呈现与活化,对应社区文化的营造;生态空间指社区自然生态环境,对应“地”的营造;柔质空间主要是指社区中为人们提供休憩娱乐活动的广场、花园和绿道等公共生活的区域,对应社区景观的营造;经济空间是社区经济活动的空间,对应社区经济以“产”为主的营造。通过对社区空间的类型化将营造议题化,能更精准地针对不同类型的空间再造解决不同社区问题,并再造不同面向的社会关系,从而全面促进社区发展。
2.社区营造的案例:因地制宜整合营造
在社区营造中不同类型的空间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彼此联系,因而议题之间能实现相互促进,带领居民和各类主体全面深入到社区各类空间的再造互动中,空间与人的良性互动被重新建构起来。从近年来贫困与富裕农村社区、传统街坊与现代物业城市社区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社区因地制宜整合营造的效力。
(1)五大空间议题整合行动再造脱贫的仙娘溪村。仙娘溪村位于广东从化良口镇的大山深处,是典型的空心化贫困村。随着广州市政府购买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将试点放在了仙娘溪村,驻村的社工2010年开始了以开发经济空间为核心的营造设计。
最初考虑到村内留守妇女较多和有一片荒废梅林,社工设置了两个村民生计小组,一个是以民宿和农家乐经营培育为主的妇女小组,一个是以男性村民为主围绕梅林进行开发的青梅小组。
在市民政局支持下,社工对留守妇女进行了培训,链接文化公司和大学的资源协助她们活化老村屋、创意包装农耕风格的旧物、兴建公共设施,推出体验农耕文化的旅游产品。青梅小组则在保护当地农业生态的基础上对原被视为无经济价值的青梅进行了加工,开发了梅子酒、梅子酵素等农家特产。
同时,成长起来的两个小组作为村内主要社会组织展开互助,形成了体验农耕、住民宿、尝农家菜、选购梅子产品等一条龙的农村旅游休闲产业,完全由村民自己经营,甚至吸引到部分外出务工青壮年回归家乡建设。仙娘溪村从经济空间营造开始,推及社会空间、文化空间、生态空间、柔质空间的系列整合行动,将贫困村因势利导再造为广东知名的生态旅游村。
(2)以文化空间与柔质空间再造美丽生态的顺德新农村。一直稳居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之首的广东顺德在我国最早普及乡村社区营造。富饶的顺德农村将乡村文化空间与柔质空间作为营造重点,并在行动中推进社会空间再造。
如在乐从镇华侨办的支持下,进驻华侨之乡鹭州村的社工带领村民收集散落民间的华侨记忆,将老祠堂活化为记录村史的华侨博物馆,并围绕这一新的乡村地标举办乡村文化节和华侨肯亲会等。营造行动通过加强乡情纽带重塑了鹭州村“融入全球化的现代新农村”的自信形象,村民意识到投身建设美丽的“故乡”是持续富饶生活的必须。
而经历了传统制造业迁出的古朗村则由杏坛镇农社局牵头,以社区艺术家和社工为主发动村民开展了“最美门庭”营造行动。最美门庭包括了绿化美化准公域即村道旁每户人家的门庭,以及艺术创意村中主要公共空间。在柔质空间变美的过程中,村民开始理解社区营造不仅美化生活,也推动了本村休闲服务业的发展,实现产业更新。
顺德农村的社区营造用行动给予村民生动地社区教育,让村民在营造实践中意识到“美丽生态”对经济生活的重要性,村民逐渐团结起来在基层党和政府领导下结成新的治理共同体,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3)以经济空间与文化空间再造共建共治的新河浦街区。位于广州市东山口历史文化街区的新河浦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城市传统街坊社区,居民生活最大的困扰是停车难。由于缺乏车位,许多居民不得不在家门口的市政道路上违章停车,屡屡被罚甚至引发警民关系紧张。
为应对停车困境,居民在社区党委的支持下自发组织起来,注册成立了广东省第一个社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新河浦路段居民互助会。在东山街道的协调下,该互助会跟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自主规划社区停车位并实施自治管理。
以收费停车管理为核心的经济空间营造在新河浦社区展开,通过居民议事协商制定管理办法,不仅彻底解决了社区停车难问题,还将经营性收入投入社区历史研究与文化传播,推动了社区文化空间营造。居民在参与口述史、生活史等文化活动中激发出各类创新思路,也在不断扩大邻里社会网络,促进社会空间慢慢重建。在共建共享实践中,新河浦社区治理共同体不断壮大,成为城市社区自治理的典范。
(4)通过再造文化空间重塑桂城物业小区邻里治理共同体。翠怡社区是位于广东南海城市中心区以高层楼盘群为主的大型物业小区。和许多类似的城市物业小区一样,居民们常会有“陌生人社会”的相对孤独感,居民在物质丰盛的同时,精神需求与关系需求凸显。
在收到热心居民提议将小区楼座一楼架空层闲置空间改造为“社区图书阁”的建议后,社区党委立刻发动居民进行文化空间营造议事协商。改造事关业主的空间权利,更多居民开始关注。驻社区社工籍此鼓励居民参与营造设计,分享自家闲置书架、桌椅、图书,自己动手参与改造出一个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的创立大大激发了居民对社区空间发掘的兴趣,在“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协调进一步展开文化营造,以党员志愿者为核心,物业公司员工、社区社工和居民们一起用墙绘、彩绘轮胎等创意将大片闲置的平台再造成具备居民议事、儿童娱乐、读书分享等多功能的邻里公共空间。
文化空间实践创生新的社会关系,居民们重新建立起“熟人社会”,也重塑了物业小区中积极主动的邻里治理共同体。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社区营造不同于以往的社区建设,它更强调空间与人的互动,并富于创新精神。第一,社区营造不是简单的以“城乡”二元划分的普适性社区发展规划,而是针对每个社区实际需求和特色,因地制宜地进行个性化社区营造设计,以多元化的社区议题打造多样化的营造内容。营造设计可以借鉴参考成功典范,但需坚持在地性原则,不提倡简单复制。
第二,社区营造五大议题引领的空间类型在社区内彼此联系和交叉,因而能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局的整体营造效果,以较低成本完成社区整体的创新发展。如历史文化街区经济空间的营造中必然会涉及文化空间的保育,社区生态空间的保护中也会连带生态经济的开发。
在实际的社区营造中,通常是由一个核心空间议题出发,逐渐牵引覆盖其他空间议题,在动态的空间实践中实现总体营造,也在动态的空间实践中不断凝聚共同体。
(二)社区营造的逻辑:再造空间中重塑治理共同体
社区营造从“文”“地”“景”“产”任何一个议题出发,最终都要回归对社区“人”的再造,即关系的再造。这一点体现在社区营造坚持以社区居民为核心参与主体,并将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与自治理能力作为评估社区营造的关键指标。“人”的再造也是社区以较低成本撬动大格局创新的关键,通过核心议题空间的再造,被凝聚的居民和各类主体感受到共同体意义,愿意主动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到更广泛的空间营造行动中,真正体现了自下而上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在各议题带领的不同类型社区空间再造中,社区“地”、“产”的营造易标识社区边界,形成群己界限,它们侧重赋予居民共同的利益目标,打造利益共同体;社区“文”、“景”的营造易形成社区空间符号丰富社区场景,它们侧重从精神生活层面不断唤醒居民的社区认同,打造情感共同体。居民不断进行着自身与社区空间的深度互动,在议题的带动下主动地凝聚为邻里亲善互助的治理共同体,协同复兴社区营造美好生活。
四、社区营造的实质:重申空间正义的生活空间改良运动
社区营造有效回应了社区治理单元和社会单元二重性的特征并化解其内在张力。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居民和各类主体参与社区空间的再生产,其生活方式、精神世界在实践中发生着明显或潜在的变化,走向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种务实与创新的社会治理实践,其实质是重申空间正义的生活空间改良运动。
(一)重申空间正义的共建共治共享实践
从空间视角来看,社区营造是对空间正义的价值重申,而空间正义也是打造治理共同体的必要基础。如哈维所言,空间是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利冲突、斗争、妥协的场所,因而应注重空间生产中的正义。
苏贾也期望通过切实可行的集体行动来改变空间生产和社会结构的不平等,改变生活于空间中的人的边缘地位,建构一种空间正义。社区营造的价值内含着空间正义的精神。
首先,它坚持居民以社区主体的身份参与空间设计与实践,而非被动地接受空间分配,将参与原则置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率之上。政府有引导监管职责,市场可以进入开发领域,专家有对营造设计的建议权,但这些都不能替代居民的参与。社区营造提倡通过社区教育引领居民认识社区本土资源和优势,以参与式设计和参与式行动确保居民的主体性,真正依据居民的社区需求与社区想像来再造空间。
其次,它强调以社区协商来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培育居民的公共精神。例如社区空间里的公共舒适物给谁用、摆在哪里;应缔结何种社区公约、制定怎样的契约内容;该发展哪些社会组织、开展哪些社区行动等等,均通过社区协商来实现民主自治。
在社区空间再造中重申空间正义,不仅能够使全体社区居民享有建设发展成果,而且有利于促进每一位居民作为社区主体获得尊重、情感归属与自我实现,促进“社区人”的培育,从而再生产利于凝聚共同体的社会关系,进而以治理共同体去实践共建共治共享。
(二)化解空间矛盾的生活改良运动
城市社会学空间理论认为空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但社区营造却以空间再造的生活改良运动化解空间矛盾。如列斐伏尔所认为空间的生产包含了空间再现、空间实践、再现空间三个方面。
空间再现是规划师、政客等精英阶层对空间的构想与设计,是知识、权力的空间分配,体现出支配性的社会秩序;空间实践是社会成员对空间的感知与行动,行动者通过空间解读,对空间实施使用、控制、改造等行动,从而生产社会空间、形成社会结构;再现空间则是社会成员在生活历程中面对被支配的矛盾在压力下引发抗争,从而试图改变与占用的空间。
按照列斐伏尔的说法,社区空间的生产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也是一个空间支配与空间反抗的过程。当支配性秩序在社区空间内形成压力,将会引发空间的博弈斗争,如当前社区中经常出现的社区绿地的争夺、停车位的纷争、抗议旧街区的开发与历史建筑拆除等,均印证了他的观点。
然而空间生产的动态实践并非在纯自然、自发状态下进行,不同主体有意识的实践行动会改变社区空间生产的路径。社区营造就是一种有意识的生活改良运动,它并非空间再现式自上而下的支配性秩序建构,也非单纯的再现空间式自下而上的社区行动,而是一种集合多元建设主体,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有计划地解决社区问题、提升社区生活质量。
它通过空间的深入剖析,形成更科学、更系统的改良设计,运用技术治理手段复兴更有活力的社会空间生活形态。社区营造让社区于居民而言,成为真正的有情感、有记忆的“地方/场所”而非简单的“物理空间”,是充满活力、有机团结的“社会”而非冰冷的“土地”,从而再生产互助和谐的社会关系。它主动化解矛盾,避免社区生活导向再现空间式的矛盾与抗争。因此,社区营造是改良式空间再生产与社会关系再生产运动。
总之,从空间视角来看,社区营造作为新兴的社区建设实践,能够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空间的再生产实践、促进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实现,在服务供给、文化引领、矛盾化解等诸多方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