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与业主因纠纷而走上法庭的事件的屡见不鲜,其中最普遍导火索便集中在物业费上。
物业服务不满意,我不想交!
房屋维修问题没得到解决,我不想交!
还有一个老生常谈问题,那便是空置房到底该不该交物业费?
在很多业主看来,“我都没有入住过,没有享受过任何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针对这个问题,物业工作人员都会给出明确的答复:不住人也一样要交物业费,这是规定。
众所周知,在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是违法的。
若物业已多次提出要求,但业主仍拒绝付款。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诉诸法律的结果往往是业主败诉,需按时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对于空置房到底该不该交物业费的问题,网上很多人说空置房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只付80%、70%、甚至50%。但这些说法,从来没有一个条例是明文规定的。有部分业主可能真的降低了物业费,但这只是个例子,不能作为参考。
在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还没有这么激化的时候,大家几乎都压倒性地认为“空置的房子也要交物业费”。究其原因,物业作为服务型企业,干着脏活,不容易。
但近年来,随着某些楼盘的恶名,尤其是各类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楼盘不作为、乱收费、欺凌等行为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空置房不收物业费”是理所当然的。
现如今,空置房真的可以“拒交物业费”吗?对此,我们通过真实的判断给出答案。
2021年底,21世纪财经频道报道了一个真实案例:湖南省平江县杨某2017年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按约定交房时办理了关房手续,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服务协议。然而,在房屋被收回后的五年内,李某以“房屋未装修,空置无人居住”为由拒绝交房屋物业费。最终物业公司迫于无奈,于2022年1月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全部物业费及近千元违约金。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业主以房屋空置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然而,这一理由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终审判决为:物业胜诉,业主败诉,责令李某缴纳2017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基本合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中944条就做出了明确: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通过这个规定可以明确地看出,以后空置房也要缴纳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物业费。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直接为这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盖棺定论,以后也不用再为这个问题做争论了。
简单地说,物业已经按照物业合同履行了义务并提供了服务。即使服务不到位,业主不满意,也要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物业的服务业主不满意或不达标,为什么要业主交物业费呢?
对此,我们想说,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根据新的物业规定,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业主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选择更换物业(三分之二业主共同投票,50%以上同意),但如果物业在合同期限内,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都应支付物业费。
原因很简单,物业服务是公共的,其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提升整个人居环境的品质,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上。
物业公司的人员没有上门服务,而是保安、保洁、绿化、巡更、电梯维修、防查等服务都涉及到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而这些服务的业主,无论能不能入住,其实都已经享受到了。
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公交车是否发车是基于时间规定的,而不是公交车是否满员。即使公交车是空的,公交车仍然要按规定正常运行。巴士集团也不会因空转而向巴士司机支付费用。
至此,“我们是否应该停止对空置房屋征收物业费”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完全清楚。
空置房屋物业费新规定“按此方式”缴纳:房屋不得以空置,不得以未接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收物业费。并且业主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逾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起诉业主,以达到“强制收取物业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