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时常存在各种矛盾,有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职责,便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我们小区的卫生很差,还有安全隐患!”“物业一点都不负责,小区里车辆乱停乱放也不管!”这些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败诉!

近日,在嵩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中,业主拒交3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将如何判决?

①案情:业主认为服务不到位 拒交物业费

陈某、秦某是嵩明某小区的业主。2018年,该小区开发商和某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向陈某、秦某所在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明确约定了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从2018年12月23日到2021年底,陈某、秦某以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小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3年没有向物业公司交纳过物业服务费。

其间,物业公司曾多次通知业主需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但直至开庭,两名业主都没有交纳物业费。

经催讨无果,物业公司将陈某、秦某告上法庭。

“停电停水,吃饭成问题,影响了我们正常的生活。”庭审中,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颇有微词,对包括停电、停水及内部环境、车辆停放等问题均提出质疑。

②判决:业主交纳拖欠3年的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原告物业公司与案外人某小区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虽然该合同并非是物业公司与业主本人签订,但基于物业服务的特点,其合同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

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而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理由,法院认为,原告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其所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是针对单个业主,其提供的服务涉及整个小区及全体业主,业主应为其享受物业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服务存在瑕疵问题,由于物业服务合同本身具有长期性和综合性的特性,物业服务本身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由多项服务内容组成,物业使用人不能因某项服务的瑕疵而否定物业公司所有的服务。

因此,被告作为业主,其实际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理应向原告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

法院判决陈某、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物业公司3年来所欠的物业管理费共5563.22元。

③释法:业主维权需合法

业主如果对现有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意,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指出,这种情况下,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在要求物业公司整改行为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可到当地住建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业主也可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需要向法院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平时注意收集、保留如现场照片、视频及同物业公司交涉的录音等因物业服务瑕疵造成自己损失的证据,据此可另行主张赔偿,而不是拒绝交纳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凭什么说物业服务不到位!

在众多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中,最常听到的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所以才不交物业费!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不交物业费,凭什么说物业服务不到位!

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理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管理费作为报酬。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上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物业按照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后,业主拒交物业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道德上也站不住脚

首先,你不缴费,没有资格说物业服务不到位。去饭店,没付钱,看别人吃了,觉得饭店烧的不好,指责饭店,没这个道理,要说不好,也是交了饭钱的吃了后才有资格,要不然你没有。物业费也一样,你不交费,占别人便宜,搭交费业主的便车,你没有资格说物业不好。如果你非要说物业做的不好,物业也可以说是因为你们不缴费业主造成的,你们不交费,导致服务下降!

第二,即使物业服务不到位不等于没有服务。服务存在瑕疵可以要求整改,你享受了服务不缴费就是违约,比如大家经常网购:一个商品买回来,有点瑕疵,你可以退货,你也可以要求店家补偿。物业服务也是这样,你一个说退货,不行,你不能代表全体业主,你可以要求物业整改。或者您还不满意,起诉物业违约要求减免物业费,看法院怎么判。但是你不能不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毕竟提供了服务。

合同上说不过去

物业不是万能的。你所谓的不满意不能代表全体业主;你所谓的物业服务到位不是凭自己的感觉;你所谓的瑕疵不能凭空捏造;这些都是有依据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来的。作为业主,我们要理性维权,更要明白哪些是物业的责任,而哪些不是物业的责任,物业不是万能的,任何不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来的不满意、不到位、管理瑕疵都是站不住脚的,你以为的真的不是你以为的!

物业人真的不容易,一年365天,每天守护业主们的家园,最希望的就是得到大家的认可,你不交物业费,他们可能就发不出工资。如果您真觉得物业有什么地方做的不满意的,可以和物业沟通解决,我相信一个好物业是不会对业主的诉求置之不理的,同样希望业主能理解物业人的艰辛,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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