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新大正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丽霞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丽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徐丽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鉴于徐丽霞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新大正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请辞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责。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