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网获悉,3月16日,润佳物业服务(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物业”)被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000元,案号(2022)辽0211执1909号。

根据企查查显示,润佳物业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焦晓梅,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食品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目前,该公司由润佳物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润楹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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