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交所的制度衔接和有机联动,构建全链条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全国股转公司按照质量导向、创新导向、市场导向、规范导向的基本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配套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调整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分层调整业务指南》),相关规则自2022年3月4日起发布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发布通知,明确了2022年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安排。
《分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高度关注,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全国股转公司对其中的合理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重点做了如下修改:一是细化研发条件中发行融资的计算时点和认购方式。二是明确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公司发行市值的计算依据。三是优化层级进入和调整的流程安排。针对其他与进一步完善创新层差异化制度安排相关的建设性意见,全国股转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研究推进。
为保障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全国股转公司配套修订了《分层调整业务指南》,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有关要求,便利市场主体适用。一是进层条件方面,适配新增研发进层标准,明确研发支出的专项信息披露要求。二是进层频次方面,匹配每年6次的进层安排,明确以每次进层启动日作为相关数据基准日。三是进层流程方面,针对进层前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的监管要求,嵌入核查与整改安排,明确“先整改、后进层”。四是降层流程方面,不再区分即时降层和定期降层,统一归并为降层情形认定即启动调整程序。
根据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同步发布了2022年创新层进层实施相关工作通知,明确了分批进层具体时间安排。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可以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年报披露进度等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进层时间,稳步有序、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核查等各项准备工作。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按照相关规则,如实提交所需各项材料。
市场分层是新三板市场的特色制度安排,优化分层管理制度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次优化分层管理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创新层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进一步强化创新层作为北交所上市“后备军”、规范培育“训练营”和市场生态“稳定器”的层级定位,为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安排专人对接、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服务力度,积极落实新规要求,统筹做好分层调整各项工作,保障2022年市场分层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