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吉福新材(831589.NQ)于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公告显示,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了《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

2022年1月26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辅导备案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1,118,201.24元43,869,319.50元,加权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5.73%、37.5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据悉,吉福新材于2015年1月6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UV板、亚克力板、浮雕板、三聚氰胺板、亚克力片材、铝膜、丝网印刷板、同步对花板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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