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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2月30日,鄱阳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以下简称“《补充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鄱阳县将延长购房补贴时间。《补充措施》显示,将购房补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契税最晚缴交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主城区挂牌出让土地新开发的楼盘,同等享受有关购房补贴、税款补贴等措施。
为进一步去化商业用房库存,确保商业用房库存去化时间处于合理区间,《补充措施》提出,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同时,对已挂牌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住用地(已享受过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地块除外),在不改变土地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商住比例调整。
同时,鄱阳县提出,鼓励重点人群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加大对医护人员、教师、大学毕业生和非公企业高管、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参缴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将存贷比由现行的16倍上调至20倍,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凡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允许再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其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含)的,当前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在征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实施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城区以外的其他乡镇,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文件提出,对建设高品质社区的开发企业实施不计容面积奖励等政策。其中,对出让土地价格达到400万元/亩以上的土地支持试点开展第四代住宅建设(以挂牌公告为准),在其绿化面积不小于水平投影面积60%前提下,支持开敞式绿化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加大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支持力度。为支持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在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鄱府办发〔2022] 71号)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有关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建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新增安排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专项经费,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县住建局商县财政局并报县政府同意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