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间,延安必康(002411)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上市公司立案调查。

据2021年中报显示,延安必康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板块四大类。

2022年4月30日,延安必康曾发布公告称,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延安必康治理层认为,应该继续推进2021年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延安必康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延安必康同时提示风险称,若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1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4月30日,延安必康还同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此前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9.5亿元至10亿元,修正后的净利润为亏损7.8亿元至8.8亿元。

而当日,延安必康披露的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1%;实现净利润-8.79亿元。

对于业绩修正的原因,延安必康称,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在审计过程中的函证问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资产减值测试方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资产组计提减值。导致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产生了差异。

需要指出的是,这已经不是延安必康第一次被立案调查,早在2020年3月25日,该上市公司也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8月17日,延安必康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年10月15日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刘国华律师介绍,今年投资者维权在法律法规上有了新变化,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受损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针对最新的立案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立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5月13日之前买入延安必康(000687)股票,并且2022年5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刘国华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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