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青矩技术(836208.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1,059,642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不超过12,559,642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
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70,5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72,00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
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3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095.63万元、14,907.34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2.21%、33.46%(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依据),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青矩技术,公司全称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06日,现任总经理张超,主营业务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财务咨询、工程管理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开发与集成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