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珠海王女士年前在珠海金湾交了5万元选定的天茂领航湾一套86平方的一手房,年后开发商坚持要她“涨价”16万。对于这一事件,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该楼盘以低于备案价85%的价格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和认筹协议书。


【资料图】

涉事楼盘

依据公开信息,天茂领航湾隶属于天茂集团。南都记者通过该楼盘销售部负责人提交了采访函,专门提及“加价”原因,但开发商方面未进行回复。南都记者致电涉事销售人员,但对方听说南都记者的采访需求后,直接挂断电话。

从销售人员与王女士的微信聊天中,销售人员认为,“认购书没有盖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调查:

认购协议书的价格低于备案价的85%

按照王女士提供的与销售员的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员提到,“备案价格调不了”。

南都记者在珠海市住建局官网查询到该楼盘王女士购买房号的备案价为276,7520元,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珠海新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不低于备案价格的85%”,否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

备案价为276,7520元的85%即是235,2392元,也即是说,该楼盘销售人员原来以备案价的78.6%跟王女士签订认购协议,明显低于住建部门对销售价格的要求。

疑问:

“加价”是正常销售还是“套路”?

销售人员为何明明知道备案价格,还会跟购房者签订低于备案价格要求的“认购协议”?

有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开发商有个“套路”,楼盘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介时,会按照客户的心理底价,以“向公司申请优惠”为由,对原销售价格进行折扣优惠,以达到客户的预期,并签订认购书。

当“公司批准优惠”,客户则可以按照认购书签订的价格购房,如“公司未批准优惠”,客户则需要“加价”购房。他说,“从管理上说,这个操作是不妥当的,但这也是业内行规。”

采写:南都记者李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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