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排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六大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国际商报记者了解到,来自餐饮业、零售业的数位代表委员都建议取消限制,让本行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21年《连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显示,60%~70%的连锁百强企业每年在数字化转型的投入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被优惠政策排除在外)不但削弱了实体零售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能力,也使线上线下竞争更加不公平。”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日前组织召开的2022年连锁业两会代表媒体沟通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表示。
洪明基指出,零售业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加大在互联网及大数据方面的研发投入,独立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的小程序、APP、会员商城等。为适应新业务模式的发展,处于研发投入初级阶段的零售业一方面需要大量学历高、技术能力强的科技型人才,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需要购买各类先进设备、软件以适应其研发活动。初期研发投入巨大,大额的研发支出使转型中的零售企业举步维艰。例如,永辉超市2020年销售额为1045亿元,研发费投入达2.66亿元;天虹百货2020年销售额为296亿元,研发费投入达55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中提示,“研发活动的特征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洪明基认为,从指引的定义来看,零售企业独立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特色的软件产品以及大数据分析平台等研发技术完全符合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活动。
“研发费用若能明确归集,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会提高零售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放宽加计扣除行业限制,可大幅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在大胆尝试科技创新活动时无后顾之忧。”洪明基在提案中表示,“商请有关部门认可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并取消其限制,以提高全行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千喜鹤公司董事长刘延云也指出,当前,餐饮业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正经历从量到质的深层次变革,特别是餐饮企业的“明厨亮灶”、厨房革命等已广泛采用智能科技管理。在探索创新“餐饮+科技”“餐饮+体验”等新模式新消费,以及餐饮规模化、工业化、标准化发展方向和智能化监管的过程中,餐饮企业投入了大量研发费用。
刘延云建议,将餐饮业纳入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允许餐饮行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促进餐饮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体验新期待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