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北京银保监局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

决定书显示,中银保险部分产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存在条款未引用行业统一标准,引用的部分标准已废止;承保健康体检费用的确定风险,违反射幸原则;条款不公合理,可能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责任开始后,退保收取手续费等问题。

二是条款名称命名不符合规定、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保险条款未从保险合同生效角度表述、保险责任表述及索赔材料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少备案文件、精算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三是附加险未逐条单独备案、附加险混入主险一同备案、附加险无对应主险产品、条款格式出现错误等问题。

四是产品属分类错误等问题。

北京银保监局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中银保险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在1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在3个月内对公司在售产品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中银保险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有关自查整改情况。北京银保监局将视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决定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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