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蓉中电气(872967.NQ)于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873,350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

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4元每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公司智能电网变配电设备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暂以自筹方式先行投入资金,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预先投入的或已偿还的自有资金。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0,886,527.08元、27,881,339.94元,加权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4.27%、28.36%,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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