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

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养老保险公司获得试点“入场券”

《通知》表示,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是安养老、太养老、长江养老、中国人寿养老、泰康养老、人保养老、大家养老、新华养老、恒安标准养老、国民养老。

作为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的一大尝试,去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由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人寿、太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去年12月,银保监会发文规范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推动养老保险公司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等业务,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开源证券研报指出,我国第三支柱养老正处加速破冰期,养老金融市场潜力较大,当前第三支柱保险产品供应商主要为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尚未发力。预计在中假设下,养老保险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4.6万亿元。

开展试点累计承保保费4亿元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1万人。

《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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