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东舟船舶(839012.NQ)于近日发布了购买资产的公告。
公告显示,因研发新项目、经营发展需要,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全资子公司无锡市东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购买土地方式,正式落户无锡锡山东北塘海工装备产业园区内,上述土地面积约为40亩(具体以土地管理部门宗地测量图为准),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1.部分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之1.1购买或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及生产设备: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母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舟船舶称,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将来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