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宏基新材(872100.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受理公告。
公告显示,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订了《关于广东宏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
2022年3月7日,广东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853,358.12元、14,273,894.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93%、25.56%。
根据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637,902.58元、143,828,393.4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5.84%,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2,937.46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