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逸枫
房地产税试点开征的计划一直在路上,尽管过去超过十年没有成功。
(相关资料图)
昨日,楼继伟一篇文章说“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房地产税试点,房地产税最适合为地方税”。这就是非常强烈房地产税试点开征信号。
目前国内经济、房地产市场未企稳,消费的复苏没有持续性的全面回暖、稳定的情况下,就采取紧缩的财政、税收政策,是非常不合适时宜。
抛开房地产税的本身问题,此时说开展房地产税试点是迫切想完善财税制度、弥补财税收入下降、增加地方收入、调节财税分配的意图特别明显。
总有人盼望开征房地产税,希望通过房地产税挤压出更多的房子,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实现购房梦,显然这是非常荒谬的。
买不起房的原因,有市场的因素,有成本的因素,有制度的因素,有个人自己的因素。如果买不起房就指望开征房地产税降房价纯粹是荒谬,因为与房价无关。
房地产税试点呐喊超过十年,却没有开征。背后不仅是立法、法理、产权、交易、土地制度的原因,最为关键的是房地产税的作用无法实现大家的预期。
房地产税的作用如果真地对房价、供求关系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想一想,国家为什么不早实施土地、产权、交易制度等改革,对房地产税立法、开征。
从来不反对开征房地产税,只反对在没有消灭、取消重复或叠加的税种时就开征新的税种,只反对过分夸大房地产税对房价、供求关系等的作用、影响。
总结过去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开征经验看,房地产税对房价反而是因成本增加刺激上涨。同时与土地财政无关,还不会影响、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
说明房地产税与这三个无关,一与房价无关,不影响长期房价大势。 二与土地财政无关,不影响长期土地财政大势。三与供求关系无关,不影响长期供求大势。
最悲剧的是房地产税的开征导致购房成本增加,由于持有房屋的人把房地产税转移到房价,最后让购房者买单。意味着真正缴纳房地产税的人,就是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