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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百岁贷”之后,“连心贷”再次冲上热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2日,有消息称,某国有大行对雄安地区购房者推出 “连心贷”产品。因该产品涉及到未婚男女朋友共同贷款,一时间议论声渐起。
《华夏时报》记者随即致电该行雄县支行进行求证,在被问及是否有“连心贷”业务时,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接到内部通知有这项业务。”
“连心贷”能走多远?
单从字面上看,“连心”比喻关系异常密切。加上“贷”字,即为心意相通的两个人可以一起贷款。
《华夏时报》记者在致电该行官网客服电话时,工作人员表示,在总行系统里面有相关信息登记。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为记者解释到,“连心贷”是为明确婚前财产归属和增强还款能力,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者一方申请的住房贷款。
“这是属于住房联名贷款的一种,还有一种是‘接力贷’。这两种类型的业务都存在,但是申请‘连心贷’业务比较少。”客服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该项业务是否今日刚上线,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今日推出的。”
记者又再次联系官方在线客服人员求证,工作人员也表示该行一直有“连心贷”业务。
随即工作人员为记者详细介绍了该行“联名贷”申请要求。其中提到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在申请“接力贷”业务时,需要所购住房应归属一方所有或双方共有,双方应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而申请“连心贷”业务的,则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中登载的买受人应为男女双方,所购住房应归属双方共有,既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贷款。
不过该工作人员强调,一方单独申请“连心贷”的,另一方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贷款存续期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之所以“连心贷”冲上热搜,是因为该业务是将未婚男女朋友作为房贷的共同借款人。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未婚男女朋友关系和夫妻关系显著不同。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约束和保护。而男女朋友不是法律上的关系,也无法出具关系证明。如果实际操作,银行很可能是让当事人自己提供承诺书或保证。
“此举是购房按揭贷款的一种小创新,主要是针对未婚的男女朋友群体,由尚未成为夫妻的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这种做法无疑是为了推动购房消费,进一步刺激楼市交易。从积极的一面来看,确实可能会增强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减少贷款方面的违约风险。” 但是王玉臣也提醒到,这种做法利弊皆有,作为购房人还是要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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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房贷业务的“焦虑”
自去年四季度“金融16条”出台后,金融部门针对供需两端持续发力。
随着支持房企融资的“三支箭”接连射出,超预期放开了房地产各类融资通道。就在2月20日,证监会宣布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以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同时在需求端上,在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之后,目前已有超30城首套房贷利率进入“3”时代。
“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迹象,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各地也出台更多的宽松政策,在有效化解房企风险的同时,来促进土地市场的回暖。不过整体看,房地产行业仍处于企稳复苏阶段,部分银行积极发力相关业务,反映出目前银行存在房贷业务‘焦虑’。” 一位不具名的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该说法也得到在银行工作的员工认可。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以北京为例,现在很多客户都提前还贷,有意向的购房者减少,贷款的人也减少,没有人买房银行房贷就放不出去,所以银行现在主要往消费类贷款业务上转移。
为了推陈出新,近年来已有不少另类的银行贷款产品引起过较大争议。此前有“结婚贷”、“三胎贷”,现在有“百岁贷”、“连心贷”。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接力贷”、“连心贷”本质上是将子女、父母或其他符合要求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这在银行贷款(包括房贷)中是比较常见的,只是当前各种“贷”字让公众误解甚至反感。
“贷款是银行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个人是有选择权的。客户可以选择贷款或者不贷款,也可以选择在哪家银行贷款,贷款的期限也是根据客户的偿还能力来商定的。”董希淼坦言。
需要注意的是,董希淼提醒,“共同借款人”与保证人不一样,只需要按相应的份额承担还款责任,在实务中一般不上征信。如果是“共同还款人”,实务中一般视为共同承担债务,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业内人士看来,当前一些地方创设贷款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容易发酵成热点问题,反而使得既有的正规信贷政策受到冲击。
“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房贷产品突破了原有房贷的标准流程,过分地从推销房贷的角度入手,结果可能试点不成功,反而留下调侃或质疑。”业内人士表示。
“房贷产品是需要积极创新的,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创新是需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和前提,即相关产品可以覆盖尽可能多的用户。类似‘百岁贷’和‘连心贷’,可能也有部分购房者有需求,那完全可以按照特批的方式操作,没必要形成专门的一类贷款产品。否则反而可能会挤压其他一些合理的房贷需求。银行要把贷款的创新重心做调整。”
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是比较低迷,2022年全年住户贷款仅增加3.83万亿元,同比少增4.09万亿元;2023年1月住户贷款仅增加2572亿元,同比少增5858亿元,可以看出居民消费、投资意愿不振,房产销售存在着比较大的压力。
董希淼指出,住房信贷政策可因时因地进行调整,不过这种调整要在必要和合理的限度之内,而且要基于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基本目的。应坚持“房住不炒”,不能无限扩大,还要注意防止借这种方式变相突破限购限贷政策“钻空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