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是闻名遐迩的“中华药都”。年来,亳州市坚持“以药立市”,全力推进“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亳州市现代中医药产业产值达1446亿元,累计有135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进入省医保目录,34个药品品种成功转入亳州市生产。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亳州市委书记杜延安带来了多项有关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议案和建议。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杜延安认为,随着中医药产业的加快发展,有的法律条款与工作实际出现了不符合、不适应的情况。因此,杜延安提交了关于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议案。

杜延安认为,当前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难度较大、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研发限制条件过高、中医医保政策引导指导作用发挥不够。譬如,“《中医药法》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缺乏中医医保支付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利于贯彻落实”。

为此,杜延安建议对《中医药法》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减少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层级;二是简化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程序及环节,减少报备层级,精简备案手续,节约备案流程和时间;三是出台综合《中医药法》部分条款政策解释,支持省级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中医服务的报销覆盖范围,在中医优势病种同病同保障和门诊报销比例上予以适当提高,取消限制使用中医药诊疗手段的有关规定,将院内制剂纳入报销范围等。

此外,杜延安还提交了关于完善推广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的建议。

杜延安说,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是影响中药材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统一的中药材规格等级标准对促进中药材市场交易的规范化发展、引导中药材市场优质优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际应用中,部分药商多是采用市场自行形成的规格等级,一般分为统货和选货,中药材规格等级主要靠约定俗成和经验判断。在中药材上下游产业链上,以中药材商品规格为引导的定价机制不完善,尤其是医疗机构等应用端没有统一的等级和标准,优质难以界定,优价难以实现。

因此,杜延安建议:

一是完善推广中药材规格等级标准。在现有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团体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学会协会和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的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机制,提高标准的科学、实用,不断完善优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

二是探索中药材规格等级与中药材上下游生产应用环节的衔接和联动机制。以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为切入点,探索中药材上下游环节优质标准的衔接和联动,促进中药材产品优质优价,推动中药产品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杜延安还有一个建议是设立“华佗中医药奖”。目前我国中医药领域最高荣誉是“国医大师”,但在中药和中药产业领域缺乏高知名度、大影响力的全国专项奖,建议设立“华佗中医药奖”。

“亳州市作为神医华佗的家乡,文化资源、生产能力、品牌开发较为成熟,影响力日益提升,基础条件良好,适宜作为承接‘华佗中医药奖’的城市。”杜延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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