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临,普及金融保险知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保险消费理念与保险保障水再次成为热门话题。由于保险领域的专业年来,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引发的保险纠纷时有发生。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该如何防范保险销售“套路”,按需投保?又该如何掌握技巧合理维权?

A按需配置 防范“套路”营销

“首月0元”误导投保、“炒停售”饥饿营销……在保险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部分保险销售“套路”频发,消费者一不留神就易掉入“陷阱”,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结合自身资产状况、保障需求等实际状况,合理选择购买。对营销炒作行为,谨慎选择,理消费。

以人身保险产品为例,按照保障责任来看,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择合适的产品。建议在分析自身保险需求时,首先考虑保障,再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

同时,要充分考虑风险对自身和家庭的影响程度来设定保额。其中,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缴费方式分为一次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消费者应根据收入稳定和可分配来确定适合的缴费方式。建议保险费的支出应与自身的经济条件相适应,一般不超过年收入的15%为宜。

需要留意的是,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侧重不同,此类产品具有保单利益不确定等特征,但本质上仍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消费者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也不应轻信只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行为。

B理投保 切勿“一勾到底”

在根据需求匹配合适产品后,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亦需要留意。首先,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可登录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

同时,要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防范销售误导风险。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均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消费者应当清楚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费缴纳、保险金如何赔偿等,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随意跟风购买,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

在投保过程中,无论是线下购买或是在互联网台购买,消费者均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退保损失、风险告知等合同重要条款应明确理解后再签字,以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还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机构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询问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消费者要客观填写健康状况问卷等,如确因时间久远等记不清某些健康情况,应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诊疗资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合同效力以及产生理赔纠纷,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C谨慎退保 认真对待回访

在投保保险产品后,消费者该留意哪些问题,以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呢?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消费者购买合同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一般包括确认投保人是够购买了保险产品,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及享有的权利等。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需要留意的是,保障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均设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保单工本费以外,将退还全部保费。而保险合同生效后,如超过犹豫期(一般是15天)申请退保,将无法退回全部保费,产生较大经济损失,并失去相应保障。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将失去正常的保险保障,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保费上涨、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等风险。”深圳银保监局指出,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理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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