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志诚教育(836711.NQ)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发布公告,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教育”或“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2020年度、2021年度持续督导费。主办券商已进行了二次书面催告。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若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督导费用,将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