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15日,恒大物业集团发布内幕消息,集团约人民币134亿元的存款质押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一事,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完成独立调查。

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本公司的六家附属公司(分别是金碧物业、金碧恒盈、金碧华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通过银行1 - 8,为第三方1 - 36(作为被担保方)融资提供该质押,相关的资金透过部分被担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费用后)划转至恒大集团。

该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因触发质权实现条件,银行2、3、5、6、7及8划扣╱划转了合计约人民币134亿元的存单存款。

基于调查结果,独立调查委员会建议集团的境内附属公司就其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方面采取如下措施:

1、强化落实现有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确保制度行有效;设立独立的印章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归档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规范管理档案;

2、设置必要的、独立的风险评估程序或制度,对合作单位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重大交易事项应匹配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优化现有管理制度中关于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决策及审批程序,完善大额付款审批制度,规范重大合同的审批及签订流程,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以确保应有的监督、授权及批准;

3、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强化其风险防范意识;有必要时,可委任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完善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

4、、严格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项下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并设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式以履行《上市规则》项下的信息披露责任。前述内控制度缺陷,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集团的内控制度不足。恒大物业已委任内控顾问对恒大物业的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作全面评估。

恒大物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划扣╱划转的人民币134亿元存单,集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向被担保人,或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向资金实际流入方或使用方追偿。本公司正与中国恒大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恒大集团转让资产予本集团抵销相关款项。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本公司将发出进一步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