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网上流传,有观点认为近两年的集中供地制度或将取消。2月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有关人员处获悉,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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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传的文件内容显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对于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

《通知》指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四季度启动编制下一年度的供地计划,最迟于计划年度的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下一年度供地计划总量的参考。

而按照原有规定,各地在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时,应根据最近5年的交易量进行测算。

此外,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已供应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积超过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应当从严压缩计划规模直至暂停供地。

有业内人士称,“各地要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今年供地计划”,可见这份通知具有非常好的实操指导意义,客观上也有助于促进供地工作更好开展。各地供地信息会更加明确,客观上会减少土地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激活2023年土地投资市场具有积极作用。

但也有人将文件内容解读为,实施近两年的集中供地制度或将取消。2月3日,自然资源部回应称,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的指导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2021年初,自然资源部推出“两集中”供地政策。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按照要求,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该政策率先在22个重点城市进行试点,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4个一线城市,以及18个二线城市——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

不过2022年的土地拍卖政策正在逐渐变得灵活化,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多次少量”或将成为常态。如长沙调整为常态化持续更新;武汉推出了六个批次的地块出让的公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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