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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近日下发关于对*ST未来、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俞倪荣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俞倪荣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间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提供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俞倪荣,时任董事卢奋奇、郭伟亮,时任监事曲燕娜、凌盛、苏妮,时任总经理范少飞,时任财务总监崔绍辉,时任财务总监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存龙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俞倪荣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顾铁军、鲁振能,时任独立董事郝军、刘文新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间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多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俞倪荣未能诚实守信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反而长期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俞倪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勤勉尽责,还对公司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俞倪荣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

其他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卢奋奇、郭伟亮,时任独立董事郝军、刘文新,时任总经理范少飞,时任财务总监崔绍辉,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存龙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审议、披露定期报告,对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负有责任。上述董事会成员也未能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对公司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公司时任监事曲燕娜、凌盛、苏妮作为监事会成员,未能勤勉尽责,未积极督促公司按期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对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负有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范少飞作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崔绍辉作为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存龙作为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资金占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负责。时任董事会秘书顾铁军、鲁振能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分别对任期内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负责。上述人员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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