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书堇

3月14日,宋都股份(600077.SH)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被要求说明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启迪清源”)、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等相关方签订协议,拟垫资16亿元参与相关项目的合理性。

(来源:宋都股份公告)

据公告,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组成联合体,负责执行西藏珠峰5万吨碳酸锂当量盐湖提锂项目的膜分离与结晶蒸发成套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特许经营及委托运营。其中,宋都锂科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垫资、供货、运营等,并接收处罚、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等。上述合作构成对西藏珠峰的财务资助。目前,宋都锂科不具备盐湖提锂建设的专业知识储备、技术、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本次交易,三名独立董事均投出弃权票,理由为:该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入了陌生领域,增加了一定的未知风险,该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现金流,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并考虑目前国际形势以及未来走势、经济风险和行业调研,进行慎重决策。

据悉,宋都锂科在本次项目中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6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的33.93%。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7.23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9.41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41亿元。2022年1月22日,公司公告未能完成回购计划,并称主要原因为集中资金保障项目运营和主业周转。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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