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易实精密(83622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0,000股且不超过18,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普通股股票,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
除前述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70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底价为7.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7,866,897.85元、28,247,553.8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7.67%、24.2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