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ST冠福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当地政府奖励合计1,010.00万元。

  以上资金已于近期拨付到能特科技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特科技收到的财政奖励资金合计1,010.00万元将计入2022年度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上述奖励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0日(周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明,ST 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涂瑞稳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