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关于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重大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格式模板》)中的第19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39号和第60号进行了修订。
同时,北交所新增《第68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模板》、《第69号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格式模板》、《第70号上市公司签订重要合同公告格式模板》。
北交所表示,本次模板修订后,共有70个临时公告格式模板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模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