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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消息,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资料图】

全文如下: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据悉,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该文件明确,“认房不认贷”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继新政出台后,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内容提及,“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称,8月31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具体为: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这是2017年以来一线城市政策放松力度最大的政策,充分体现了一线城市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线城市对购房政策做出了宽松调整的动作导向。此类政策客观上直接降低了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对于刺激购房需求具有积极的作用。

对市场而言,“认房不认贷”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释放,也符合更好的满足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政策方针,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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