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首发申请将上会。公司保荐机构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春梅、孔祥晶。

  远翔新材主营业务是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硅橡胶领域,下游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线电缆、绝缘子、汽车、日用品、医疗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承辉直接持有公司62.99%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远翔新材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6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25,723.09万元,其中19,157.26万元用于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6565.83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的营业收入为24,632.45万元、27,671.03万元、32,118.81万元和19,340.4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584.32万元、27,626.53万元、32,040.46万元和19,310.45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569.52万元、10,383.48万元、17,310.33万元和11,938.29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35、0.38、0.54和0.62.

  上述同期,远翔新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76.69万元、4337.38万元、6561.88万元和4038.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8万元、610.36万元、4712.85万元和3855.41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17、0.14、0.72和0.95.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95.00万元,同比增长2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7.01万元,同比增长17.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3.54万元,同比增长13.30%。

  2022年1-3月,远翔新材的营业收入预计约为9700.00万元至10,500.00万元,同比增长4.41%至13.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848.76万元至1948.76万元,同比增长5.82%至11.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约为1800.00万元至1900.00万元,同比增长2.98%至8.70%。

  远翔新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为通用型二氧化硅、高透明型二氧化硅和其他应用的二氧化硅等。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通用型二氧化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559.84万元、23,023.00万元、27,846.18万元和16,089.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0%、83.34%、86.91%和83.32%。

  不过,公司通用型二氧化硅的销售单价总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该产品的售价分别为6330.00元/吨、5884.98元/吨、5650.04元/吨和6034.15元/吨。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的产能利用率为102.84%、83.43%、97.74%和110.14%,产销率为91.19%、105.13%、100.46%和99.79%。

  上述同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7%、34.86%、34.50%和32.34%,主营业务毛利率(剔除运输及装卸费)分别为38.55%、34.76%、42.24%和39.5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剔除运输及装卸费)平均值为38.87%、37.24%、39.16%和29.79%。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38.25万元、8493.02万元、8714.55万元以及888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3%、30.69%、27.13%以及45.95%,占比较高。

  上述同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935.09万元、9337.33万元、9652.36万元和9998.59万元,占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89%、29.44%以及42.07%;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6491.37万元、5870.53万元、11,481.03万元和10,719.79万元,占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89%、29.44%、42.07%和38.63%。远翔新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为13426.46万元、15207.86万元、21133.39万元和20718.38万元。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63、1.77、1.93,速动比率分别为1.11、1.50、1.66、1.80,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96%、45.86%、43.34%和37.89%。

  上述同期,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为2.05、2.95、3.19和2.14,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68、2.55、2.93和1.86,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0.98%、39.95%、39.75%和43.92%。

  远翔新材共接受深交所三轮问询,均提及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的问题。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结合主要专利的具体作用及先进性、技术工艺同行业对比情况、在研产品进展情况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或其中一项特征的具体表现,要求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明确意见,并完善《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据媒体消息,远翔新材在IPO的同时,还在大幅修正2018年、2019年的年报。由于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销售款、代付部分费用的情形,更正后将员工代收、代垫的款项调整入账,将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8.58万元,调增应交税费科目5714.86元,调增盈余公积科目8010.14元。

  2018年的财务数据更正后调增应收票据科目4681.14万元,调增短期借款项目112.44万元,调增应付账款科目4568.7万元。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调整幅度分别达到调整前数据的19%和44%。

  而利用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销售款、代付部分费用的情形属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深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要求远翔新材披露具体转贷、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金额和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招股书显示,在资金颇为紧张的2018年,远翔新材利用供应商进行转贷,且转贷次数达8次,涉及贷款金额3232.77万元。代收方面,2018年至2020年,远翔新材利用个人账户的代收事项主要包括代收零星货款、利息收入等,金额分别为119.32万元、28.86万元和1.43万元。代付方面,2018年至2020年,远翔新材利用个人账户的代付事项主要包括款项转存公司、销售费用、运费、手续费及赞助费等,金额分别为172.48万元、30.02万元和6.4万元。

  远翔新材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共有4次股利分配,其中2018年分红派现577.20元,2019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2020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2021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合计4906.20万元。

  二氧化硅生产企业冲刺创业板募资2.57亿元

  远翔新材主营业务是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硅橡胶领域,下游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线电缆、绝缘子、汽车、日用品、医疗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承辉直接持有公司62.99%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承辉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远翔新材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6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25,723.09万元,其中19,157.26万元用于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6565.83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远翔新材此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春梅、孔祥晶。

  收现比、净现比双低 2021年净利润7687万元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的营业收入为24,632.45万元、27,671.03万元、32,118.81万元和19,340.4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584.32万元、27,626.53万元、32,040.46万元和19,310.45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569.52万元、10,383.48万元、17,310.33万元和11,938.29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35、0.38、0.54和0.62.

  上述同期,远翔新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76.69万元、4337.38万元、6561.88万元和4038.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8万元、610.36万元、4712.85万元和3855.41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17、0.14、0.72和0.95.

  远翔新材在招股书中称,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3809.61万元,原因是2018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年初增加3403.68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部分收入未能形成现金流入;2018年生产线技改项目完工导致产能扩大,公司增加备货,导致存货较年初增加2176.92万元,现金流出相应增加;公司将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贴现时取得的现金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金额797.36万元。

  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3727.02万元,原因是2019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年初增加4262.41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402.24万元,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年初增加1532.65万元,导致部分收入未能形成现金流入;2019年公司消化2018年存货库存,导致存货较年初减少1546.95万元,2019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较年初减少2653.84万元,主要系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2241.76万元,现金流出相应增加。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1849.03万元,原因是2020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年初增加6834.39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年初增加5895.55万元,导致部分收入未能形成现金流入;2020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较年初增加3351.54万元,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982.25万元;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与应付账款余额变动相互抵消后影响金额为1913.3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95.00万元,同比增长26.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87.01万元,同比增长17.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3.54万元,同比增长13.30%。

  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为9700.00万元至10,500.00万元,同比增长4.41%至13.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848.76万元至1948.76万元,同比增长5.82%至11.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约为1800.00万元至1900.00万元,同比增长2.98%至8.70%。

  主要产品售价下滑

  远翔新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为通用型二氧化硅、高透明型二氧化硅和其他应用的二氧化硅等。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通用型二氧化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559.84万元、23,023.00万元、27,846.18万元和16,089.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0%、83.34%、86.91%和83.32%。

  不过,公司通用型二氧化硅的销售单价总体呈下降趋势。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该产品的售价分别为6330.00元/吨、5884.98元/吨、5650.04元/吨和6034.15元/吨。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的产能利用率为102.84%、83.43%、97.74%和110.14%,产销率为91.19%、105.13%、100.46%和99.79%。

  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大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远翔新材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7%、34.86%、34.50%和32.34%,主营业务毛利率(剔除运输及装卸费)分别为38.55%、34.76%、42.24%和39.52%。

  上述同期,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剔除运输及装卸费)平均值为38.87%、37.24%、39.16%和29.79%。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逐年攀升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38.25万元、8493.02万元、8714.55万元以及8886.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3%、30.69%、27.13%以及45.95%,占比较高。

  上述同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935.09万元、9337.33万元、9652.36万元和9998.59万元,余额增长比例分别为34.64%、3.37%以及3.5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696.84万元、844.31万元、937.81万元和1112.38万元。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应收票据分别为6491.37万元、5870.53万元、11,481.03万元和10,719.79万元,占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89%、29.44%、42.07%和38.63%。

  上述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为13426.46万元、15207.86万元、21133.39万元和20718.38万元。

  偿债能力指标弱于同行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63、1.77、1.93,速动比率分别为1.11、1.50、1.66、1.80,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96%、45.86%、43.34%和37.89%。

  上述同期,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为2.05、2.95、3.19和2.14,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68、2.55、2.93和1.86,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0.98%、39.95%、39.75%和43.92%。

  三轮问询被追问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远翔新材共接受深交所三轮问询,均提及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的问题。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就关于创业板定位要求远翔新材对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补充披露各项主要业务在创新、创造、创意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方面的相关特点。

  第二轮问询,深交所要求远翔新材结合主要专利的具体作用及先进性、技术工艺同行业对比情况、在研产品进展情况等因素,进一步分析说明自身是否符合创业板行业定位。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等规定要求,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在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特征。

  第三轮问询,深交所要求进一步说明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或其中一项特征的具体表现,并完善《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要求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明确意见,并完善《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存转贷、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等多项内部控制缺陷

  据媒体消息,远翔新材在IPO的同时,还在大幅修正2018年、2019年的年报。由于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销售款、代付部分费用的情形,更正后将员工代收、代垫的款项调整入账,将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8.58万元,调增应交税费科目5714.86元,调增盈余公积科目8010.14元。

  2018年的财务数据更正后调增应收票据科目4681.14万元,调增短期借款项目112.44万元,调增应付账款科目4568.7万元。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调整幅度分别达到调整前数据的19%和44%。

  而利用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收销售款、代付部分费用的情形属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深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要求远翔新材披露具体转贷、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金额和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招股书显示,在资金颇为紧张的2018年,远翔新材利用供应商进行转贷,且转贷次数达8次,涉及贷款金额3232.77万元。转贷的具体交易流程为:远翔新材向银行提出贷款或贴现申请,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龙泉硅材料或其他供应商,龙泉硅材料或其他供应商收到款项后再将款项转回给公司(大多情况下回款账户与转出账户不在同一银行)。

  此外,远翔新材还向客户转贷,2020年3月,其客户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要求向远翔新材转款200万元,2020年4月扣除部分货款后,公司又退回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158.38万元。2020年远翔新材向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仅25.94万元。

  远翔新材在回复函中表示,转贷涉及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均出具了相应的确认文件,确认不会就上述借款合同向公司主张违约或者赔偿请求。中国人民银行邵武市支行也出具《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相关事项的复函》,确认公司未发生逾期还款、拖欠本息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就此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远翔新材同时还存在个人账户的代收付内控缺陷,代收方面,2018年至2020年,远翔新材利用个人账户的代收事项主要包括代收零星货款、利息收入等,金额分别为119.32万元、28.86万元和1.43万元,笔数分别为79笔、48笔和17笔。

  代付方面,2018年至2020年,远翔新材利用个人账户的代付事项主要包括款项转存公司、销售费用、运费、手续费及赞助费等,金额分别为172.48万元、30.02万元和6.4万元,笔数分别为55笔、46笔和24笔。

  4次分红派现4906万元

  远翔新材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共有4次股利分配,其中2018年分红派现577.20元,2019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2020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2021年分红派现1443万元,合计490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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