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号)。

  批复内容显示,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显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区域运营中心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智能化农村污水处理设备、膜分离装置及配套双壁波纹管材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大禹节水表示,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和产品影响力。同时,有助于满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业务增长的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的营收和利润水平,加速业务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布局。

  公开资料显示,大禹节水是集农业节水、城乡供水、污水处理、智慧水务等领域集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智能灌区场景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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