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4日丨川发龙蟒(002312.SZ)公布,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主要内容如下:

  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川发龙蟒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请川发龙蟒上级单位切实履行国有控股股东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川发龙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严格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指导川发龙蟒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请川发龙蟒上级单位指导川发龙蟒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决定对激励对象全体和个人权益的授予和解锁;请川发龙蟒上级单位在川发龙蟒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其股权激励实施情况上报四川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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