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4日丨重庆银行(601963.SH)公布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由公司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截至2022年2月7日,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其中,董事7人,分别为:董事长林军,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执行董事、行长冉海陵,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法律顾问黄华盛,非执行董事杨雨松,非执行董事钟弦;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为:副行长隋军,副行长杨世银,副行长周国华,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副行长黄宁。

  前述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76.34万元(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代为履行)。

  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以不低于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585.90万元。

  此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662.24万元。

  此次增持实施期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22年2月7日起90天内,重庆渝富自2022年2月7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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