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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晚间,时代邻里公告,终止与时代中国集团签订的第三份协议。
据悉,时代邻里与时代中国拥有长期业务关系,并不时为时代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协销服务及多项相关服务。时代邻里与时代中国集团曾分别签订该等协议(第一份协议、第二份协议及第三份协议)。
根据各该等协议,时代邻里同意向时代中国集团以独家方式提供服务,该等协议指定的超过50个由时代中国集团开发的物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店、停车场及会所)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包括独家代理服务、联合销售服务及承保代理服务),及根据相关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分别支付第一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一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第二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二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或第三次保证金(集团按第三份协议向时代中国集团支付人民币3.5亿元的免息可退还保证金)。
第一次保证金及第二次保证金已分别于第一份协议结束时及第二份协议结束时退还。
时代邻里表示,考虑到2023年初中国房地产政策及物业市场变化,时代中国已调整其物业销售策略。时代邻里团及时代中国集团于2023年2月20日同意共同终止第三份协议。第三次保证金已获悉数退还予时代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