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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卓越商企服务公告,由于COVID-19疫情的爆发及其后的复发,市场上大多数的潜在收购目标均面临亏损。尽管卓越商企已识别出若干合适的收购目标,但由于该等目标不符合标准,或该等目标的财务问题或内部合规问题未能纠正或拒绝纠正,或未能就对卓越商企及股东整体有利的公平合理商业条款达成共识,该等潜在收购最终并未进一步落实。

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由于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中国市场低迷以及COVID-19疫情复发等综合因素,至少符合标准的收购目标数量大幅减少。自上市起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卓越商企仅能完成两项目标公司收购事项,且董事会无法评估中国市场何时恢复。

因此,卓越商企认为不必坚持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合适机会出现时的预定收购事项,其目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水平微不足道,变更将使集团作好准备接受更多的商务物业项目,这将为集团带来可观的收入,实现业务扩张。董事会决定减少对「业务扩展」主要类别的分配百分比,并重新分配至「吸纳及培养人才」及「一般公司用途」该等主要类别。

如2021中期报告所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增加42.2%。如2022中期报告所披露,该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仅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12.7%的增幅。

鉴于上述情况,卓越商企管理层于2022年5月重新审视其信息系统的开发及升级计划,并认为(i)考虑到该集团在管项目及将交付予该集团的项目数量,现有的信息系统符合该集团目前的营运规模,并能够满足该集团的营运需求;及(ii)卓越商企通过自身的研发努力以及与拥有成熟系统的外部供应商合作,能够成功控制投资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从而降低信息技术投资成本。

卓越商企管理层认为,信息技术系统的开发需要分阶段投资,并且有数个系统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系统进入下一阶段的开发及投入使用仍需要时间。因此,卓越商企管理层决定放缓开发新信息系统以及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的系统,并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董事会决定缩减用于「开发信息技术系统」主要类别的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分配百分比。

升级陈旧住宅物业的设施及发展智能社区需要分阶段进行,并符合信息技术系统的发展。因此,卓越商企于2022年12月29日决定同步缩减用于「本集团在管物业的设施升级」主要类别的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分配,并重新分配至「吸纳及培养人才」及「一般公司用途」该等主要类别。

该集团的在管项目数量增加及业务扩张,对该集团的人才培养及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招聘及培训成本也在逐年增加。为了通过更频繁的招标及投标程序发展业务,卓越商企必须具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因此,尽管公司决定减少「业务扩张」主要类别的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部分,但仍必须相应增加「吸纳及培养人才」主要类别的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部分。

鉴于中国逐渐放宽其长期实施的严格零容忍防疫政策,尽管该集团对物业管理市场的未来前景抱持着乐观态度,但该集团仍需要时间从COVID-19疫情的影响及近年来的经济衰退中恢复。为了提高该集团的现金流量及财务管理的灵活性,并不断促进该集团的业务及营运增长。

董事会决定将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10%重新分配至「一般公司用途」主要类别,旨在减轻该集团使用其营运现金结算员工成本的压力,其中包括(i)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ii)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以股本结算);及(iii)界定供款计划供款。该等重新分配将能使该集团就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业务战略与该集团补充其营运资金的需要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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